云南拟构筑云茶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知识产权是知识经济时代最重要的财富形式。当前,云南茶产业发展正处在一个以知识经济为主要特征的经济全球化时代,云南普洱茶的财富利益,已经从传统的自然天赋的普通农产品价值,向更多更高的普洱茶的知识产权财富价值富集,作为普洱茶的原产地管理者和生产者来讲,重要的是将其财富价值实现最大化,充分开发、保护和利用,在培育普洱优势产业链群中夯实自主知识产权链群。
云南普洱茶的财富价值,不仅是普洱茶自然天赋的品质价值,更多的却包含在普洱茶的知识产权财富价值之中。《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要优化发展优势产业链群,加快发展以“普洱茶”为代表的茶产业。《云南省生物产业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提出,积极开发茶叶新品种与深加工产品,进一步提高茶叶产业整体科技水平。如何充分挖掘、利用和实现云南普洱茶的知识产权财富价值,如何围绕普洱茶产业链群构筑知识产权立体保护链群是摆在我们面前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中国入世以来,经济全球化和知识经济发展趋势进一步凸显,世界范围内运用知识产权维护国家利益和产业发展的竞争更加激烈。面对机遇和挑战,云南省以普洱茶为代表的茶产业发展,通过有效利用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比较优势,加快发展成效斐然。2006年,全省茶叶种植面积扩大到371万亩,产值提高到105亿元,茶农人均纯收入上升到407元,知识产权制度对重点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日益显现。
但不能否认的是,在培育以普洱茶为代表的云南茶产业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中,围绕取得一批专利、拥有一批共性技术、核心技术,构筑地理标志加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立体保护体系、促进云南普洱茶的知识产权财富价值实现最大化方面,仍留有较大的战略发展空间。
构筑云茶产业知识产权 立体保护问题分析
云南茶产业发展亟需知识产权立体保护。知识产权制度对产业发展的保护作用重在保护。由于知识产权制度覆盖面广,涉及科技、经济、贸易及行政、司法等多个领域和部门,立法的宗旨、目的,保护的客体、对象,以及执法的主体也不尽相同。加之知识产权包含的种类较多,有专利、商标、著作权、地理标志、商业秘密等,所以,只有一种权利的保护,一般视为单一性保护;具有多种权利,特别是“标志性”与“技术性”兼有构成的联合保护,方为立体保护,云南省云茶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应侧重选择立体保护。
云南省以普洱茶为代表的云南茶产业“原产地”知识产权保护,从现在已经形成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看,主要是标志性的保护,其依法享有的主要权利是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不得使用其注册的地理标志。而与普洱茶种植、加工等所涉及的相关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如果没有申请专利,就意味着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无偿使用。因此,这样的保护是缺失了技术垄断的单一性保护。
有关数据统计显示,从1985年至2008年3月31日,国内外在中国申请的有关茶的制备技术、提取技术和加工工艺技术的专利共3343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2888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455件。在这些专利申请中,中国的专利申请有3115件,其中云南省199件,国外的专利申请为228件。由此可见,云南省茶产业及涉及的专利技术数量不多,质量不高。
笔者认为,一旦省外或国外企业、行业协会跑马圈地,联合构筑专利池统一向云南茶生产企业收取专利费,云南省以普洱茶为代表的云茶产业纵有再知名的品牌,也难免陷入由于缺失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专利保护、发展和盈利受制于人的被动局面。可见云南茶产业技术创新的质量和水平与省外、国外相比差距极为明显。从企业专利申请量看,省外企业是云南企业的18倍。云南茶企业与省外、国外企业在茶加工技术领域的专利申请比较,省外企业申请专利938件,云南企业仅申请了35件。